在安排民宿預付時,因民宿地方偏遠,結果建議把現金寄給他們。
其實很清楚香港法律不准許郵寄現金,故全數用紙幣之餘,還用上幾層信封,希望能夠避過X光檢查。
加上以往也曾郵寄現金,故此也有點十拿九穩的把握。
誰知在日本海關給發現了!!
由於風險問題,速遞公司不能繼續送件,只能請收件人自己去pick up。但民宿在白濵,要人家山長水遠去大阪,儘管我願支付交通費,人家也可能不願意配合。
郵件給扣關的幾天,一直和民宿聯係,報告情況,並商量補救方法。
深感到神是輕漫不得的。偷偷地想走捷徑,結果事情反而給弄複雜了,也給民宿的人帶來麻煩。有什麽可以逃過祂的法眼呢!
興幸日本國内容許郵寄現金,也有[現金書留]這種特別為郵寄現金而設的服務,最後民宿能平安地收到錢。而且,民宿的人也很友善,沒抱怨,也沒claim這些特殊安排的費用。對於從來沒有接待過外國人,又不懂英文的他們來説,肯接受我的booking,發生這些問題也願意配合,真是一個很大的favor!
上了重要的一課,更感謝神的大量包容和饒恕。
唉!以後不敢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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